继续教育学院积极探索非学历教育途径,发挥社会服务职能,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职成厅函〔2021〕23 号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文件精神,发挥医学院校专业优势,围绕服务地方经济发展需求开展工作。
2021年10月-2023年3月,克服困难,持续完成与国家卫健委人才交流中心联合举办的首期医疗护理员培训班相关工作,并依照国家级考试考核标准组织学员参加线上理论考试及线下技能考核,共有29名学员顺利通过理论和技能考核,荣获“国家卫健委人才交流中心”颁发的医疗护理员培训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