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精神,按照《沈阳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之规定,拟对以下276名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进行学籍注销处理,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3日—2024年1月20日。
如有疑问,请与沈阳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与学生科联系。
联系电话:024-62215646。
附:学籍注销276人名单。
沈阳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