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各校外教学点及学生: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规范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严禁通过个人、中介机构及培训机构代理收费。学院研究决定,本年度学费收缴工作流程如下:
1、2026年全体新老学生学费实行全额上缴,待市财政回拨款到位后,按照《沈阳医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合作办学协议书》中拨付标准进行拨付;
2、新老生缴费方式详见继续教育学院官网公告栏《沈阳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费缴费指南》;
3、学费上缴时限为:2026年3月10日——3月23日。
沈阳医学院计划财务处
沈阳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