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文件精神,根据《沈阳医学院授予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沈阳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自2024级起本科生撰写毕业论文的规定》,沈阳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将对2024级药学专业学生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撰写工作。现将2024级药学专业专升本科毕业生论文撰写答辩相关要求通知下:
一、写作对象
2024级药学专业专升本在籍学生。
二、写作要求
学生应按照《沈阳医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写作规范》进行论文写作,教学点应严格按照《沈阳医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管理细则》组织开展毕业论文工作。(毕业论文工作流程见附件)
三、时间安排
毕业论文时间安排表

四、其他事项
(一)学校学生毕业基本条件如下:
1.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
2.申请学位的学生,毕业论文题目需经学校各学院专家委员会审核通过。
3.学生提交的毕业论文全文重复率不得超过 30%。
4毕业论文需通过所在教学点答辩委员会组织的答辩。
(二)学校授予学士学位基本条件如下:
1.获得毕业证书。
2.在攻读学位过程中通过“辽宁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考试高校联盟”组织的考试或毕业前通过医学英语水平考试(METS-Medical English Test System)三级以上(含三级)。
3.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核心课程平均学分绩点需大于等于1.5,或核心课程补考门数大于或等于5门时,核心课程平均学分绩点需大于等于2.0。
4.申请学位的学生的毕业论文需通过二级学院专家委员会组织的审核。
(三)授予学位的毕业论文,将纳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抽检范围。
沈阳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1月21日